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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斑狼疮病情稳定一年才可怀孕 孕期应停用除激素以外的药物

作者:夏育明 雷铁池 吴东海  时间:2020-03-29
描述:患者怀孕生育要有两个前提条件:一是病情稳定,各项检查正常,无复发活动;二是身体状况好,心、肾、肝、肺等重要脏器没有损害。为避免引起严重后果,患者千万不要自行其是,一定要在医生的严格指导下做好准备再怀孕。
《生活宝典shenghuobaodian.com》讯  红斑狼疮是一种多见于年轻女性的疾病,是原因不明,具有多系统、多器官损害的自身免疫性疾病。红斑狼疮不仅仅有皮肤损害,而且还有脑、心、肺、关节、肾、血液、肌肉等全身性病变。
 
肾功能检查不可少
 
在临床上,常将红斑狼疮分为三种类型。病变仅限于皮肤者称为盘状红斑狼疮,有内脏多器官、多系统受累的则称为系统性红斑狼疮,处于中间状态的被称为亚急性红斑狼疮。持久不愈的盘状红斑狼疮有可能发展为亚急性红斑狼疮,甚至系统性红斑狼疮。所以在确诊为盘状红斑狼疮之后,病人也有必要做血常规、尿常规、肾功能等检查,以排除伴有内脏损害的系统性红斑狼疮。
 
控制住病情再生育
 
过去由于对红斑狼疮缺乏足够认识,且缺乏有效的治疗方法,所以曾经认为该病属于不治之症,甚至患者不能工作、结婚、怀孕等。随着医学的不断发展,特别是20世纪中期糖皮质激素开始应用于临床之后,给红斑狼疮患者带来了福音。这类药物最常用的为强的松,其他还有注射用地塞米松。它们可以控制患者的病情,延缓疾病发展、加重,甚至扭转部分患者的病情。后来又出现了免疫抑制剂,如环磷酰胺等,它们适用于对糖皮质激素效果不太好的病人。这些药物至今仍然是对红斑狼疮患者最有效的药物。
 
由于这些药物都存在着一些副作用,如血糖升高、肥胖、骨质疏松等,有些患者不太愿意长期服用。有些患者四处求医,以为纯粹中草药、偏方等可以作为主要药物甚至治愈该病。其实这些都与广告的错误宣传有关,缺乏科学依据,病人不可偏听偏信。
 
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
 
红斑狼疮病人用药,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。特别是服用糖皮质激素药物的病人,必须按时、足量地服用,不可自作主张,更不能随便减量、停药,并需要补充钙、维生素等,以最大程度纠正这些药物的副作用。同时,病人还需按时复诊,检查免疫功能、抗核抗体等指标,避免病情加重。
 
以往人们认为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不宜妊娠,但是随着医学对系统性红斑狼疮认识的深入,以及诊治和产科监护技术的提高,目前认为,只要合理控制病情,患者的心理、生理及性功能可以与常人无异。近年来,通过先进的分子生物学及免疫学手段,已使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生存时间和生活质量大大提高,患者的生育禁区已经突破。基于多年的临床经验,我们认为红斑狼疮患者不仅可以正常工作,还可以在医生指导下怀孕、分娩,病人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极大提高。
 
何时妊娠好呢?
 
患者怀孕生育要有两个前提条件:一是病情稳定,各项检查正常,无复发活动;二是身体状况好,心、肾、肝、肺等重要脏器没有损害。为避免引起严重后果,患者千万不要自行其是,一定要在医生的严格指导下做好准备再怀孕。
 
系统性红斑狼疮有活动期和缓解期之分,如果患者处在活动期,正在服药治疗,由于药物对妊娠有一定不良影响,因此不宜在此期间怀孕生育。
 
患者在病情缓解稳定一年后,强的松维持量小于15mg/日,停用细胞毒药物(如硫唑嘌呤、环磷酰胺、甲氨蝶呤等)6个月以上,无重要脏器病变时,可以考虑妊娠。但如果有活动性肾脏病变,或血肌酐高于2mg/ml(176.8umol/L),均属于妊娠的禁忌症,伴有心包、心脏、肺脏严重病变的患者也不宜妊娠。
 
怀孕之后注意哪些方面?
 
在妊娠头3个月,患者应停用一切除激素以外的免疫抑制剂,如环磷酰胺、甲氨蝶呤、硫唑嘌呤等,并在整个妊娠过程中密切监测病情变化和实验室指标。病情的恶化大都发生在妊娠期,特别是产后。妊娠期患者以使用激素最为安全,故应停用其他药物。按病情需要给予小量激素,并在围产期内请有经验的风湿科和妇产科医生进行指导。
 
如何避孕?
 
不论是正常生产,还是人工流产,都有可能使狼疮复发;流产、手术、用药不当都能使病情加重。所以,红斑狼疮患者一定要严格避孕。
 
红斑狼疮患者不宜采用含雌激素或雌孕激素混合制剂的避孕药,此类药可引起病情复发。可服用仅含孕激素的避孕药,因为这类避孕药很少使病情复发。由于红斑狼疮患者易合并感染,故不宜使用宫内节育器,而阴道隔膜、避孕套等是比较安全有效的避孕方法。
 
文章来源:shenghuobaodian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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